2019年8月14日,山东大学法学院“以知促行”社会实践团队前往滨州邹平市检察院进行调研座谈。14日上午,队员们来到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相关领导热情接待了队员们,并且专门抽出时间与队员们进行会谈,以帮助队员对邹平市公益诉讼发展现状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彼此相互交流,教学相长。
“欢迎大家来邹平市检察院进行实践活动,知行结合是当代大学生学习中必不可少的阶段,你们的到来展现了山东大学优秀学子的风采,希望我们都能够通过这次活动有所收获,有所进步,欢迎你们!”检察院的一席欢迎辞令队员们紧张的心情放松下来,也更加专注起来。
2017年6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48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明确写入这两部法律。这标志着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一方面可以保障行政法治正常运行,另一方面可以倒逼法治政府建设提速。我们此行的目的便是探索公益诉讼在农村电商诉讼的运行及发展状况,为其进一步发展完善贡献出“以知促行”团队的力量。
“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是对我们检察院工作全新的要求。虽然目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展相关工作,立法也已经确立,但是具体的实行,还是需要检察院去积极的探索与实践。”检察院这样谈到公益诉讼制度。但是有关农村电商权益的公益诉讼尚未有过,检察院领导提到滨州邹平的农村电商刚刚起步,许多制度尚未成熟,还处于探索阶段,司法系统对于农村电商的相关政策也并没有出台,还没有可参考的案例。此外,公益诉讼制度本身相对来说也是一个新生事物,邹平市检察院也正在“摸着石头过河”,虽然农村电商方面的公益诉讼还是空白,但是其他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已经着手已经有成功案例可以借鉴。
邹平市检察院相关同志不厌其烦,事无巨细地向我们讲述包括农村电商在内的公益诉讼地相关情况,足见检察院对我们实践活动之重视,我们需更加专注的投入于实践活动中,方可不辜负所有为我们实践活动倾囊相授的人们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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