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究正当防卫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紧跟司法热点问题,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匡正”暑期实践调研团成员深入各地法院进行调研。8月9日下午,团队成员来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对王旭东法官就“正当防卫的限度”问题进行了深入访谈。
访谈伊始,团队成员首先介绍了团队此次调研的主要目的和调研内容。在了解团队调查的主要内容后,王旭东法官详细说明了在基层法院正当防卫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他介绍道,在海曙法院一年涉及的正当防卫案件数量相对较少,缺乏统一的标准,法官在认定正当防卫时有着较高的自由裁量权。关于认定标准,他指出,正当防卫认定的参考标准较为复杂,证据、各种学说乃至社会舆论,都具有影响认定的可能性。王旭东法官还在接下来的深度访谈中表示,刑法学界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还存在着相对的争议,尚遗留标准不一的问题,检察公诉部门的事实认定及罪名认定在正当防卫类案件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由此,王旭东法官提出建议,提出省高院乃至最高法可以尽多确定指导性案例,促使审理向更加有序化的方向发展。
通过此次调研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使团队成员进一步加深了对正当防卫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流程的了解,更加深入地体会到刑法课堂中所学的概念理论之于实践相辅相成的关系,并为接下来团队积雪展开实地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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