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山东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Y.G”团队赴江苏扬州关于渔光互补发展现状及其影响的实践调研团来到扬州市宝应县发改委,进行社会实践的采访活动。本次活动旨在通过与发改委负责人的访谈,对宝应县的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有更为全面的认知。
在采访活动中,调研团有幸访谈到扬州市宝应县发改委的科长、处长和副处长。团队成员们根据之前通过文献调查获得的资料以及在实地考察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咨询和提问,三位负责人耐心解答。首先,大家就比较感兴趣的宝应县新能源发展现状展开话题,三位负责人向大家介绍到,宝应县的新能源主要以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为主,目前,县内已建有生物质电厂1座,光伏电站5座,其中,2014年实施的江苏舜大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宝应县柳堡镇108MW鱼塘水面光伏电站项目规模最大。谈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现状,负责人表示,全县光伏制造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现有太阳能光伏装备企业10余家。另外,为加快全县光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和产业协作,提升全县光伏产业发展层次和影响力,已成立了宝应光伏产业联盟,发展势态良好。
关于渔光互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负责人向大家解释到,“渔光互补”模式要求在构建过程中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并在设计过程中坚决执行环保节能的严格要求,使其符合国家的生态要求,符合可持续的发展战略。此外,访谈中三位负责人也提到,“渔光互补”模式下的水产养殖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因为太阳能吸光板将大部分此前投射于水面的阳光挡住,从而影响了池塘温度,对水产品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为解决此问题,设计人员在设计建设过程中,将太阳能遮光板的板间距离做一定加大,或者变更养殖品种,选择更加适合的水产品种,采取了多种水产混养的模式。访谈最后,负责人总结,随着光伏发电技术的成熟与水产养殖结合的模式也越来越多,发改委也会以新能源开发利用、新能源装备与科技创新共同推进为重点,以特色化、规模化、产业化为方向,以技术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一批新能源产业示范项目为带动,争取新能源产业在全县经济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让渔民、业主双双获利,达到养殖和发电并行科学发展的最终目的。
本次活动中,调研团通过与发改委的访谈,了解到宝应县新能源发展现状和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同时,负责人也向大家反映了该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为调研团接下来的结题工作提供了可靠资料,为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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