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社会实践内容较为不统一。因此摘取其中印象深刻的稍作记录。
我这次进行社会时间的地点是家附近的文灶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提供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大多数都是较为简单基础的法律问题,由居民自行前往,并不需要提前预定。而居民来或不来,来得多或来的少也是完全随机的事情。
这些天的旁听下来,大多数居民都是咨询借款、房产方面的民事法律问题。其实也正是受益于“基础、简单”的法律咨询,我才能听得懂并且能和律师们交流得上。
有时候还能看到有些有意思的问题,比如说“上海交大的招生协议有何风险”(我儿子参加自主招生,上海交大以xxx条件签下合同,xxxx)”,还有经济问题全球化的“借钱人跑到西安,债主在美国,我作为债主的朋友在厦门来咨询法律问题”,以及涉及后代问题的“男方无生育能力打算借精生子”……
以下记录了一个我印象比较深刻的问题:
家住在z花园的一个老奶奶。很早以前因为拆迁,政府补偿她家里一套房子b(位于z花园),但是和原来图纸上的房子a不太符合。老奶奶的母亲在当时因为某些不能说明的原因接受了房子,并签订合同。现在奶奶岁数也大了(也已经过去六十多年了),想要去讨个说法,并且自己还保存有当年规划的图纸,问律师可不可行。律师说,这放在当时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但由于该撤销权时效只有一年,时间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因此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为什么说印象深刻的,并不是这个问题有多复杂,或者多么引人深思。其实这是我在法律咨询服务中接触到第一个能让我和学过的民法理论联系起来的问题。当时我听着听着,就觉得脑子中灵光一现,紧接着思路开始堵塞——这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还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应该是第一个吧……但我也不确定。天呐拜托了,这可是上学期刚学过的内容啊……我怎么就给忘了呢?然后我一边迅速拿出手机开始搜索,一边竖起耳朵继续听律师分析。
等老奶奶走后,我就迫不及待地和律师分享我的心得:“其实我真的很希望理论和实践可以结合。如果这么做的话,一方面增强了所学到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另一方面也能加深印象,更好地掌握这个知识点。因为从小到大,我学理论知识,总觉得有些虚空,有些抽象的理论是虚无缥缈的,但是有些很具体的知识点,也同样给人一种只是学到表皮的感觉。因此,就特别容易忘。我刚才听到这个问题,就开始慌张,因为这是我以前学过的,但是我却忘了。但是听完分析以后,我就记得很牢固了。”刚滔滔不绝地发表完观点,我又转念一想,“但是,假若每个知识点都是这样去学,去记住的话,也太耗费时间了吧。”
非常感谢文灶社区能给我这个宝贵的实践机会。这也算是深刻贯彻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理念吧。时间不长,却受益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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