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至8月10日,山东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分队前往烟台、青岛和潍坊,开展了为期5天的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目的是通过对胶东革命纪念馆的参观学习,将法律道德和历史教育进行结合;通过对青岛市的普法办、法院、律所等地的实地调查采访,了解青岛依法治国现状并学习其先进的法律援助经验;同时,在潍坊农村基层,以召开法制讲堂、发放宣传资料、填写调查问卷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进行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活动过程
第一站:红色精神永流传,法律援助勇争先
8月6日上午,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孟庆凌、杜丽佳和刘亚川琦老师与服务队成员于烟台市芝罘区集结,前往胶东革命纪念馆和烟台山公园,进行了革命历史参观学习和普法宣传活动。首先,学院老师与队员一行观看了革命教育宣传片,了解了烟台近代的开埠历程和屈辱历史,在满怀着对于清政府的愤懑和对革命精神的崇敬中开始了参观历程。参观结束后,学院老师与团队成员在烟台山公园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对市民进行调查采访。最后,大家来到革命纪念碑前合影留念,为这次活动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开端。
第二站:走访先进单位,聆听专业之声
8月8日上午,团队前往黄岛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局的赵局长与吴主任、袁法官热情友好接待,举行普法座谈会。座谈会上,赵局长向同学们介绍了“执行难”的表现形式——人难找、财产难查,以及相应的解决措施。针对黄岛区普法宣传情况,赵局长与吴主任简要介绍了普法宣传的形式,主要包括利用平面媒体、广场和主干道的大屏幕,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作用,曝光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等方式。同时,针对同学们提问的关于《法官法》在实践中应用的问题,赵局长与吴主任为队员们作了一一解答。
最后,袁法官结合自身经历,针对同学们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介绍了经验,同时赵局长与吴主任也解答了队员们的一些关于法律专业知识的疑问,并鼓励我们学以致用,为我省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接着,团队成员又来到了山东理证律师事务所,受到了徐主任的热情接待,并由丁律师、刘律师与吴律师为队员们答疑解惑,并填写了法律援助相关问题的调查问卷。三位律师主要以实际案例为例,向队员们解答了黄岛区依法治国的进程,《律师法》对律师执业的实际约束与保护,以及志愿服务工作的实践经验与专业技巧等问题。
下午,团队前往黄岛区普法办普法宣传基地参观学习,采访法律援助中心的徐主任与司法局工作人员程新阳。该服务中心是区司法局以服务民生、保障公民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搭建的集综合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教育和社区矫正“四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在业务办理区,团队成员参观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社区矫正中心、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等工作区域。
随后,法律援助中心的徐主任在采访中告诉我们,寻求法律援助的大多是弱势群体,法律意识水平较低,因此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复杂而辛苦,但是黄岛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六名工作人员直面困难,不怕挫折,经他们办理并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排名全市第一,案件质量的评判也名列榜首。
第三站:基层普法,点燃乡村星火
8月9日,山东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分队前往潍坊昌邑市北孟镇小南孟村,上午团队成员参观了当地的村史馆、社区服务中心、图书室等党群服务地点,以了解当地的历史发展状况,党群服务建设情况,以及基层社会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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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团队参观了孟德园——小南孟村的个人独资农业合作社,并采访了合作社的负责人刘社长,刘社长给我们介绍了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共有社员108人,农田百余亩,技术上实现水肥一体化,并且创立了“姜枣红糖”的品牌,但在农产品销售中也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队员们针对这些法律问题作了分析和总结,在听完我们的建议和解答后,刘社长表示十分感谢,并希望我们继续前行,积极进行普法宣传,以促进法律在农业生产领域中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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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上午,团队成员来到了小南孟村暑期学校,受到了当地村委书记与中小学生的热情欢迎,共有19名学生参与了队员举行的法制讲座。首先,队员们向同学们发放了团队的普法宣传材料及调查问卷,随后,由队长杨钰涵及队员李世玉、程浩凌、崔惠茹共四名团队成员在讲台上为学生进行了普法讲座,主要讲解了有关依法治国的概念、意义、内容以及“七五普法”规划的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七大任务等问题,并且队员们与同学们互动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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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团队成员前往北孟镇镇中心进行法律援助活动,队员们在饭店、超市、酒店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发放问卷及宣传单、宣传册,普及法律知识,让法律走进普通民众的生活。针对当地村民提问的关于婚姻家庭、农产品销售、邻里纠纷等法律问题,队员们进行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以志愿者的身份解答了村民们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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