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析拆违过程,推动公众监督
三下乡团队违章建筑监管拆除流程实地访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通讯员:彭思威
八月三十一日上午,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赴湘潭市湘潭县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团一行来到湘潭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调研。调研队员与湘潭县执法监察大队罗队长就违章建筑地处理的流程进行了交流。
图为调研队员与站长交流
调研队员了解到,政府部门通过制度来监管农村违章建筑,并有效利用好新型的网络工具,促进与村民的沟通,推动政策的实现。第一进行现场动态巡查,及时制止违章建筑:第二利用天空卫星遥感器对农村土地进行监测;第三将监管责任分配到各个村庄的村长、书记。第四建立网络监管平台;第五张贴标语,对老百姓进行普法宣传。这几项措施,能够有效及时发现农村违章建筑,争取把违法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民众损失,降低执法难度。
图为湘潭县自然资源局实景
对于正在建设或已经建成的违章建筑,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筑通知书》或《责令改正违章建筑通知书》,要求老百姓停止建设或补办手续。在限定期限内没有补办手续或拆除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拆除、没收或罚款。在这个过程中,要和村民有效沟通,确保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这次调研,调研队员认为进行拆违工作要做到法治和温情的统一。在法治中显温情,加强前期的宣传和监管工作,减少违章建筑的发生。违章建筑发生时,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在以法律为后盾的同时,多为百姓考虑,与老百姓心连心,尽量减少老百姓的损失。在整个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过程中要做到执法公开,接受民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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