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连着民心, 民心凝聚民力。古人云:“政之所兴, 在顺民心”。重民生者得民心, 得民心者得天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坚持民生优先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的显露出来。
7月17日,滁州学院“智慧养老,情暖亭城”助老机械调研小分队在高来鑫老师的带领下来到滁州民政局,福慈科科长林伟为我们讲解了滁州市的养老助老政策。
(林科长热情的讲解滁州市相关养老政策)
(林科长热情的讲解滁州市相关养老政策)
经过亲身学习考察,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得到了有益的启示,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滁州市设2区4县代管2县级市,常住人口404.4万,截止至2019年4月滁州市区共有孤寡老人2941户。
了解到的相关政策有:
1. 对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老年人,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确定照料和护理标准。
2. 为琅琊区、南谯区(包含两区所辖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社管中心,乌衣社区、锦绣湖社区、腰铺社区、梅铺社区、万桥社区、担子社区,不含其他乡镇)散居特困供养老年人;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中7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或失智老人;70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60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人、70岁以上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对象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每人每月120元(含20元信息元和100元服务费)标准,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每月提供5小时的基础信息、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精神慰藉等服务。
3. 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和标准。对未享受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并报市民政局、财政局备案。
4. 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滁州市区(琅琊区、南谯区)补助标准为:80-89周岁、90-99周岁老人、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60元、100元、300元(无收入来源为1000元)。
5. 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由民政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商定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对本地照顾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养老护理技能培训。
6. 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计生困难家庭老人,每年至少免费提供一次健康检查、评估、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
7. 老年人免费进入公园、公共博物馆(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纪念陵园)、名人故居等;依托公共资源建设、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票,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
8. 目前,我市已全部落实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其中,滁州市区(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全椒县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降低至65周岁以上。下一步,将继续推动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扩面工作,实现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全覆盖。
目前我市正积极进行智能化养老的研究与开发,政府积极的在为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指明方向, 为养老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 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形成政府、养老服务机构及居家老人之间的良好互动, 推动了养老服务的社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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