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有一名11岁女孩被一名14岁男孩杀害,女孩身中7刀。当时男孩将美术班补课结束路过的女孩带至家中,想要与其发生性关系遭拒绝,便将女孩杀害,并抛尸在住处对面的灌木丛中。
经过警方多次侦查,嫌疑人蔡某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由于是未成年人,只能进行教育管制,并不能判处刑法,拘留三日后被释放。
大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一名10岁女童被害身亡,嫌疑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据媒体调查,附近至少三名女性称,此前曾遭遇过蔡某某不同程度的骚扰和尾随。
我国法定刑事责任年纪为14岁,也就意味着14前犯法只能收容教育,不能判刑坐牢。这样的法律规定导致了部分敏感缺爱、性情冷漠的孩童有了犯罪的温床,滋生了多起诸如:“杀母弑父”“同学斗殴致死”的恶行案件。这些案件背后的未成年人都有一些共性特点:家庭教育缺失、敏感多疑、性情冷漠。造成这些性格的原因非常复杂,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得以改善。但如果这些家庭教育缺失的孩子开始威胁到其他纯洁美好的小生命,那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如果未成年人保护法无法保护未成年孩童,反而让部分别用有心的未成年威胁其他未成年孩童的生命安全,那么法律就有修改的必要。我们不能因为一个特殊案例就否定整个未成年人法律体系,但是与该案同类型的案件近年来不断发生,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杜绝恶意犯法,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处置机制,有关方面也应该严密论证,给公众一枚“定心丸”。信息时代,社交媒体的使用逐渐呈现低龄化,孩童比80、90后一代更加早熟,更加敏感也更加懂得运用法律。因此,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对部分不法分子的有力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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