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一名15岁的高中生小陈,骑电动车不仅没戴头盔,还在马路上炫车技,玩起了S型走位。当他试图从左侧超过前方小轿车时,结果被对向车道正常驶来的一辆小轿车撞飞。经诊断他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肩关节损伤,所幸未伤及性命。 (12月23日,中国新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小陈年仅15岁,显然不符合驾驶要求,违反的交通规定。
其二,在较狭窄的道路上,特别是拐弯处,车辆绝不允许超速和占道行驶。而小陈的做法不仅是违反了交通规则这么简单,更可能面临死亡的危险甚至殃及他人生命。
小陈如此行为,他自己将负有全责,还得多亏迎面驶来的车辆车速缓慢并及时刹车,否则小陈就并非是轻伤的后果了。
如今,为图上学方便,不少未达规定年龄的中学生扔选择驾驶电动车上下学。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对交通方面的一些规则和安全意识不甚了解,有的甚至载同学一起乘坐。然而,事实上大多数人都不能够安全及时地规避危险,他们极易引发或面临交通事故。因此,家长、学校和相关部门应引起重视,加强对学生的管控,严禁学生做出未达规定执意行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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