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老人为离婚,练字一年
根据银川当地的媒体报道,银川市一对宁夏回族的老年夫妻竟然耗时两年才在当地民政局成功办理离婚手续。老人的女儿称,迟迟没能办成离婚是因为母亲是盲人,无法签字,为此,母亲专门在家练习了一年的时间。但是另外一边,民政局却表示已经把能省去的环节都省去了。
这件事情到底是不是正如老人的女儿所说,因为失明签字不合格而迟迟没有办成离婚手续,老人练了一年的字,才达到民政局要求的签名标准。这件事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不能只相信任何一方的说辞,但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当事人在签名环节的确遇到了困难,这也可以看出有一部分盲人等特殊群体在办理离婚业务时没有享受到无障碍服务,办理过程存在不方便的地方。
如果夫妻两人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夫妻双方必须表达各自的真实意愿,并且在办理离婚证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的亲笔签名,这是为了是确保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的重要方式。根据民政部印发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的第五十九条规定,“颁发离婚证,需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该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所以民政局要求要办理离婚业务的盲人等特殊群体在一些协议、证明文件上签字是符合业务流程要求的。如果事实真的像民政局说的那样,这次业务是把能省去的环节都省了,那么也确实是没有故意刁难这位失明老人。
从实际生活的经验看来,盲人离婚签名可以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但是事实上,盲人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想要表达真实意愿不一定需要亲笔签名,因为按手印与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可以让签名困难的盲人、文盲等特殊人群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在现实生活中,文盲人群在办理业务时就是以按手印的方式来代替签名的。况且如今的科技也发展得很好,视频音频设备技术发达,在接待特殊人群的时候,民政局也可以把全程录像作为辅助手段来保障当事人能够表达真实意愿,从而避免造假。
经过这件事可以总结出,民政局等政府的职能部门应该从方便和关爱残疾人这一特殊人群的角度出发,向每一位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的服务,及时改善离婚时必须同时签名和按手印、必须本人到现场等规定。在面对这一群体的时候,尽量多的使用技术手段来防止造假,把方便残疾人办理业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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