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4日,许昌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晨蚁志愿服务行动队视频小组在西瓜视频发布普法视频,对近日发生在山东聊城的“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
视频讲述了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后16年的人生历程——以为自己落榜的陈春秀因失落,放弃复读离家打工。因学历不高,工作都不如人意。婚后,陈春秀回到老家的幼儿园从事幼师工作。期间“大学梦”总是回荡在她的头脑中。陈春秀就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成人高考,并在查询自身学籍信息时发现自己早已“大学毕业”。经过媒体曝光,受到各方关注。事件真相被调查清楚后,陈春秀希望能够重返山东理工读书,校方却回应“无此先例”。迫于舆论压力校方改口“积极协调,努力帮助被顶替者陈春秀实现读书愿望”。视频还分析顶替者冒充他人上大学所需要做出的“手段”。不过现在已经16年过去了,有些罪都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可以追诉的可能只有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对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样的结果令人多少有些不能接受。
许昌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晨蚁志愿服务行动队视频小组通过这个视频,向大家普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引起了大家对个人权益的重视,关键时刻我们自己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供稿人:苏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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