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厂里的大文化
——关于制药厂垃圾处理的相关内容
7月14号,今天进行线上学习,学习有关制药工业废渣的处理。下面是我今天学习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药工业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处置,包括:高浓度釜残液、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的母液、生产抗生素类药物和生物工程类药物产生的菌丝废渣、报废药品、过期原料、废吸附剂、废催化剂和溶剂、含有或者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废滤芯(膜)等。
(二)生产维生素、氨基酸及其他发酵类药物产生的菌丝废渣经鉴别为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三)药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应优先回收再生利用,未回收利用的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实验动物尸体应作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
(四)中药、提取类药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药渣鼓励作有机肥料或燃料利用。
在全国环保技术领域,我公司是唯一采用回转炉自动炉箅专利技术的生产企业,并且首家采用13米超长回转炉焚烧技术,解决了工业危废及医废物料的燃烧不充分问题,完全避免了焚烧带来的二次污染。
我公司生产的制药废渣焚烧处理热回用设备对发酵药渣进行焚烧处理后,将不会发现抗生素残留,可以达到发酵药渣无害化处理的目的,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供稿人:朱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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