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作 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朝阳产业” “绿色产业”之称, 具有“三高” “三新”特点。“三高”即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 含量和高附加价值;“三新”即新技术、新业态、新方式。
我国电 子商务从2007年开始进人快速发展阶段,“网购”也已在我国城乡 居民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2014年的全国扶贫工作 会议中,已经正式将电商扶贫纳人到国家扶贫的主流政策体系。
电 商扶贫是我国互联网时代扶贫方式的一种创新,可用“互联网+扶 贫”来表示。其主要内涵是政府帮助扶贫对象通过开办网店等电子 商务的方式达到减贫、脱贫目的的一种实践活动。电商扶贫之所以 能够被作为一个独立的扶贫模式来对待,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是互联网环境下电商时空经济特征可以有效破解贫困地区 发展的“信息鸿沟”与“孤岛效应”。区域贫困成因一般可以纳为三类:发展资源缺失、竞争意识不强与市场对接失当。利用 电子商务可以通过较少的交易成本(搜寻成本与物流成本)实现 个体效用最大化,社会生产时间价值大为减少,人、财、物积聚 速率与规模受限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提高了交易主体 灵活性的同时有助于厂商积聚客户信息实现规模效益,最终使得 “时间节约和空间跨越”水平的双重提升,转变传统社会经济系 统“技术与层级”特征为“网络与系统”。
依据“梅特卡夫法 则”,网络价值以用户数量的平方速度增长,网络价值等于网络节 点数的平方,亦即当网络节点足够多时,网络规模趋于无穷大, 个体平均成本接近于零,有效降低了交易风险,提高了市场交易 主体的针对性。
同时,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外部性效应,有助于通过信息传播提高民众发展意识,激发持续发展的内生动 力。 电商交易时间的离散型、空间的可分性在很大程度上打乱了 传统产业生产、消费、交易的流程,实现了区域发展的“资源再 聚合,生产方式再调整”,“线上线下”虚实融合,为贫困地区发 展和实现“弯道超车”提供了契机。
二是农村作为扶贫攻坚工作的主战场,作为主导产业的“农业 生产是最贴近消费者基本需求的大市场,但却是中国市场化程度较 低的生产部门。 截至2014年底,中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7。
5%, 规模达1。78亿人。将互联网思维与电商基因注人农业,可以助力实 现农产品电子商务,盘活农村市场。而电子商务的发展也进一步由 产业内部向产业间渗透,推进全面创新”。电商不是单一的产业, 而是多方协作的一个系统工程,核心组成是“农户+网络+公司+ 消费者+服务者”,这里的“服务者”可以表现为政府、物流企业、 技术企业等多重身份且可以根据时空不同出现相互替代,充分体现 了“所有的你,都让我变得更强;所有的我,都让你变得更加有 效”这一互联网经济的特征。
贫困地区发展农村电商,有助于改变 贫困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市场发育水平较低和优势资源价值贬值 等发展现状,跨域空间阻隔,发挥比较优势,利用网络将特色种 养、文化旅游等产品和服务推间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并形成品牌,进而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基础设施,增强民众创业创 新思维和提升自我发展的“造血”能力,促进民众脱贫致富和区域 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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