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继保护水资源系列活动后,水星实践队展开了保护野生动物实践活动。开展野生动物知识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商讨、学习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知识等活动,并且也调查了队员家乡是否存在野生动物贩卖等情况。
首先实践队队员查阅相关书籍以及网站了解到野生动物的相关知识:野生动物,顾名思义,为野外环境生长繁殖的动物,一般而言,具有以下特征:野外独立生存,即不依靠外部因素(如人类力量)存活,此外还具有种群及排他性。
全世界的野生动物分为濒危野生动物、有益野生动物(指那些有益于农、林、牧业及卫生、保健事业的野生动物,如肉食鸟类等)、经济野生动物和有害野生动物等四种。
队员也学习并宣传了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经1988年11月8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详细的阐述了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管理、法律责任等相关规定。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如果未经许可猎杀、利用、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小组走访调查发现在现在还是存在一些不法分子猎杀、售卖野生动物的现象,某些不法分子猎杀野生动物的手段极其残忍,用枪支猎杀,用兽夹夹等残忍手段层出不穷。
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队员们都意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万物皆有灵,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都要更加的重视野生动物的保护,野生动物也是我们地球家园中的一份子,我们应该成为好朋友,而不是敌人,也不应该是猎人与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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