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大学子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措施
作者:王源辛
【导读】7月30日,中石大“东营法律服务实践队”奔赴东营区司法局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问题调研。
根据实践队前期走访调查了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具有特殊性,每个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家庭背景、文化水平都大为不同,为深入了解近年来东营区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开展情况,7月30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东营法律服务实践队来到东营区司法局开展采访调研。
7月30日,实践队队员王源辛与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面对面进行深入交流,相关负责人对所提问题进行了详尽解答,对探究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新方向提供了帮助。
实践队队队员王源辛对东营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并重点对“教育保护未成年人问题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司法部门是怎样具体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尽快摒弃恶习、步入正途,实现再社会化问题”进行深入探究。
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东营区司法局主要通过六项措施,以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进而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矫正办在接受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后,首先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和需要评估,通过对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成长环境、心理特征、犯罪动机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详细了解,确定对矫正人员的监管、矫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是将未成年矫正人员与一般成年矫正人员分别管理,分别教育,采取温和而有效的教育、挽救方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正面教育、感化的方式,逐步促使其恶习及不良行为得到矫正。
三是16-18 岁的孩子正处于其成长阶段的逆反期,心理具有矛盾性、封闭性和情绪化的特点,如果不能准确掌握并理解其心理和行为特征,往往很难走进他们的内心。矫正办将心理咨询师列入未成年矫正人员矫正小组名单,通过专业系统的心理疏导平和未成年犯的情绪,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
四是矫正办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与未成年矫正人员家长签订《矫正责任书》,强化家长的监管作用。定期开展《给家长上一堂课》,提高家长自身素质,引导家长加强与子女沟通,建立良好的家庭教育方法,使未成年犯罪人在亲情的温暖下迷途知返,步入正途。
五是将教师列入社区矫正责任人,要求教师不公开未成年矫正人员身份,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加强法制教育,不歧视他们,积极鼓励矫正人员参加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如法制宣传、环保宣传等,使他们感受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
六是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走访和个别教育,与未成年犯进行单独、深入的交流和沟通,突破他们的心理戒备,找到教育的切入点,建立相互信任的平台,使未成年犯从内心深处得到净化和矫正。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东营法律服务实践队本次调研深入地了解了东营区司法局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措施,队员王源辛感叹道“虽然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复杂任务重,但东营区司法局能够充分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步骤流程,并且从多方角度有效率地创新性地开展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为我们探究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新措施新方向提供了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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