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的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响应学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号召,特成立了“指尖送法、寄情三农”乡村振兴服务团,并以线上方式宣传法律常识,以下乡的线下方式鼓励服务团成员就其所在地进行法律普及。
服务团成员李梦冉来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小厂圐圙村,陌生的环境让李梦冉同学紧张感十足,在村口等显眼的地方张贴海报后,她向村民们表示了身份和来意,村民们也停止了疑虑,对普法活动给予了支持。接着,李梦冉同学分发了普法手册,识字的村民们都对手册中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阅读,而不识字的村民,李梦冉同学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他们讲解。
李梦冉同学着重向村民们介绍了六点《民法典》的新亮点,包括维护公平交易秩序、维护人格尊严、人民权利的“护身符”等内容,也获得了村民们的极大关注,村民们也渐渐提出了一个个法律疑问,李梦冉同学认真的为大家答疑解惑并以事例加以说明。一时间,原本村民们口的闲言碎语中都变成了法律法规,乡村中的法治气息也久久无法散去。
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服务团各成员在各地普法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村民们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观念,为推进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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