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党和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低保补助标准的不断提高,低保问题已经成为村民关注的焦点。
2020年8月3日,江西农业大学“指尖送法,寄情三农”乡村振兴服务团来到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金滩镇田心村进行低保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服务团成员对村民提出的相关问题一一进行详细的解答,提高了村民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
普法过程中,村民张大海发出疑惑:“为什么别人家有低保我家没有,农村低保申请到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随后服务团成员热情的为张大爷答疑解惑:“低保指的是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村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也有明确标准。换言之,就是要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且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这几个条件你应该都符合,还有就是你们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都要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才可以申请。”一番沟通与解释后,张大爷茅塞顿开,一旁的其他村民们也感受到了服务团成员普法的热情,真正认识到法为人所用、服务于人。
通过本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使田心村村民们更好了解城乡低保政策详细内容,更有效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助力乡村美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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