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法护青春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我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这一行动产生了更深刻的思考。首先,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凸显体现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行动的必要性。根据各地方法院案例记录显示,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占全部犯罪的70%以上,且低龄化趋势明显,犯罪率急剧上升。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白皮书中曾指出这一现状。所谓未成年人犯罪是指14至18周岁年龄段人的犯罪,目前,我国对矫治青少年犯罪问题主要以相对不起诉和法律教育为手段。对未成年人不起诉,就是指检察机关对经审查认为虽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微,有悔罪表现,且具备管教条件的未成年人依照法律做出的非刑罚处罚。其次,我进一步了解到青少年犯罪率陡升背后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从青少年的自身角度来看,当今社会青少年对于世界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都有所提高,心智发展程度愈发早熟,这是当今社会进步的写照,同样也为许多道德感缺失、性格存在缺陷、观念不正的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提供了土壤。第二、从外界角度来看,许多因素助推青少年走向犯罪。学校的“魔鬼式”教学模式,机器化的追求成绩排名上的提高,忽视了青少年心理的培育,令许多青少年逐渐倾斜,迷失了自我。除此之外,家庭因素的影响更是重大,许多激进的家长将孩子当做学习永动机,一味地对孩子施加压力,采取责骂鞭挞的教育方式,以及很多家庭父母由于忙碌而对孩子疏于管教、缺少沟通,这些都令一些青少年坠入了犯罪的深渊。
最后我想说,司法机关对于犯罪的青少年采取不起诉的矫正方法,是对青少年前途的关切,也是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努力。作为法学生的我们,作为法援人,应该积极配合各地法院、检察院对青少年进行帮扶,推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落实,用我们所学专业知识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是非观、道德观、法律观,不断为青少年们的美好明天而行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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