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十堰8月10日电(通讯员李传东)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并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能积极倡导学习民法典,提高群众对民法典的深度认知,7月29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爱我中华”梦之队——民法中华行实践团队通过腾讯会议对《民法典》第二章进行了学习交流。
会议开始,队长带领团队对自然人进行的理解:自然人是最基本的民事主体,世界各个国家或者地区民法都有关于自然人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民法上的自然人首先是具有自然生物属性的人,从出生开始就获得了民事主体资格。借助生殖辅助技术出生的人(如“试管婴儿”),也同样属于自然人。同时,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还需要法律的承认。
为了能维护人民利益,《民法典》规定了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具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必要条件。民事主体因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可以行使具体的民事权利、承担具体的民事义务。法律规定了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即确认了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这是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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