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此次暑期社会实践,法学院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勘探团采取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团队成员在自己所在地进行实践。“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繁忙的期末后,在队长的细致规划下,7月20日,烟台大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勘探团,正式开始实践,于山东省、贵州省、海南省三省进行实践调研。我作为贵州省调研分队的一员,于7月24日,踏上了暑期实践的旅程。
“万事开头难”,此次实践很好的印证了这句话。7月24日,我首先来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人民政府,在咨询中得知,近两日正是政府工作繁忙之时,对方建议我推迟几日,以便更好地进行调研。当日下午,我乘坐大巴前往建中镇白沙村,大巴摇摇晃晃在蜿蜒盘曲的山路行进,可是当天它却反常地在距离目的地较远的山中停了下来——乡村公路修建,无法通行。望着前方的挖掘机和高高垒起的泥土,我犯了愁,与队长反馈情况后,我决定调整我的调研计划。
27日一早,天空是雨水冲刷后深邃的蓝,天气放了晴,似乎也是一种好的预兆,带着这样的心情,我乘车来到高坪村,与高坪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调研交流,对方耐心地回答了我的问题,并且还建议我去往建中镇政府进行更深一步的调研。第二日,我来到建中镇人民政府服务大厅,在此处我见到了建中镇国土局主任,并对其进行采访,在长达一个小时的采访过程中,对方细致地回答我的问题,就课题相关政策以及实务实践情况进行深入探讨,采访结束对方还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日后资料的对接和补充。
纸上得来终觉浅,通过此次实践,除了对课题相关的政策有进一步的了解外,也体会由于基本法缺失导致的实务工作中程序繁琐带来的工作上的不便,以及集体组织成员权益无法得到完整保障的弊端。此外,由于意外状况频发,我的队长以及队员们都给予了我理解与包容,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骐骥之力非一足之力,团队工作的顺利开展,少不了团队间的及时沟通与协调。
陪伴我此次旅途的,是随处可见的连绵山色,和乡村夏日的闲逸慵懒,在茫茫水色和淡淡山容中,此次难忘的实践旅途也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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