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消除野味文化,并且也避免妖魔化野生动物。让拒绝野味成为我们的基本常识。
为深入了解野味文化,拒绝野味,敬畏自然实践团展开一次关于杜绝野味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农村进入走访,进入市场进行调查,针对本次疫情的祸首“野味”相关内容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现将调研情况以及自己的一些思考进行如下汇报:
一、农村与城市关于野味的认知的基本情况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着人心,全球发生的多次疫情,原因都指向食用野味。屡禁未绝的滥食野生动物问题,给公众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了重大风险。
据网上报道,有人竟然偷偷卖娃娃鱼,穿山甲等等这些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他们竟然不保护他们还残忍的杀害了他们,他们一心只想着赚钱,我想对他们说:“请你们爱护野生动物,它们也是一个生命。”
很多人认为野生动物的肉比家禽的肉细腻好吃一些,吃野味是犯法的,而且如果吃了野生动物的话,那你就会把野生动物上的一些病毒给吃进了肚子里,这样你就被感染上了,如果吃了野生动物,出现了干咳,乏力,发烧的症状,那就说明您已经被病毒恶魔给缠身了。科学家们研究蝙蝠的身上就携带有14种病毒,如狂犬病毒,埃博拉病毒,MERS冠状病毒等等,但是有些人往往却特别喜欢吃蝙蝠,他们还说蝙蝠的肉很细腻,很嫩,很爽口!我真为他们捏一把汗,因为如果你自己被感染上了病毒,那也是不幸的,但是如果这病毒蔓延出去,那岂不是对国家造成危害了。之前人们对野味停留在能吃,好吃,会吃的认知上,没有意识到嘴上的美味却会带来细菌和疾病的危害。在我国,吃野味是犯法行为,要面临行政处罚,《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规定,明知或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而购买的,构成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以食用为目的而购买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1款之规定,犯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有了法律的普及以及互联网时代的开启,我省人民逐渐意识到了“野味”的危害,开始慢慢杜绝野味。从当时六成以上不知道“野味”的危害到现在人人皆知“野味”的恐怖,很明显我省人民对野味的认知有了很大的提升,并且开始人人杜绝“野味”,人人已经认识到“野味”美味的诱惑下隐藏的是疾病的危害,经过这些年国家,媒体以及社会的宣传,人们的“野味”认知得到了大大的提升,这对国家和人民的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二、在认识“野味”和杜绝“野味”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对自身要求不够严格
多数人在知道是野味的情况下,还是会选择去吃“野味”,人们总是抱着没事的心理去吃一些野味,但殊不知这些“野味”的来源自哪里,是否安全和卫生,以及有没有携带病毒。他们只图嘴上的过瘾,却不知道对自己身体和其他人的危害,这次疫情就是鲜明的教训。我国这几年在海关方面的彻查,多数人在金钱的驱使下铤而走险,从国外带回各种野生动物,用途吃,用,药材,毛皮等等。他们被金钱蒙蔽的双眼,却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他们的犯罪行为危害的整个社会和人民的健康。不过在这些年法律法规的完善,大多数人已经认识到了野味的危害,选择去拒绝野味。
2、大众对野生动物的了解程度亟待提高
调查发现,大部分人对于野生动物的了解仅仅停留于表面,对于野生动物具体的分类及界限知之甚少。时隔17年之后,“禁食野生动物”再次引发舆论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在于野生动物尤其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而非公共安全卫生、防疫,所以禁食本身并非其关注重点。专家建议,应该从公共卫生安全、防疫的高度考虑禁食野生动物问题。
3、错误的“食补文化”的影响
吃野味这一现象由来已久,可追溯到我国古代。民间有一句俗话叫“吃什么补什么”。在这一认识影响下,“吃野味”的食补文化便由此产生。在一些人看来,野生动物都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即使是同一种动物,家养的也不如野生的。事实上,这种观点早已被现代科学证伪。营养分析证明,野生动物并没有特殊的营养价值,食用后对人体也没有特别的好处。相反,野生动物由于生存环境的不确定性,存在携带病原体、体内有毒物质富集等问题,食用野生动物对健康具有很大风险。
在这一错误的观念的影响下,一些人便对野味情有独钟,试图通过吃野味来满足自己的某些特殊需求,企图到达“以形补形”的目的。
4、代际传承下的心理影响仍未消失
由于物质的匮乏,野味曾是农村家庭改善营养的重要来源之一。老一辈经常在田野山间捕捉野味来打牙祭。炸蝗虫、炸蜈蚣、吃黄鼠狼等都是老一辈口中用来改善生活的美味,他们也会把这种经历当作饭后谈资讲给后辈听,甚至带领后辈去捕捉野生动物。在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农村某些地区便有了吃野味的习惯甚至由于文化层面的缺失他们并不知道这样做是错的。
随着物质水平的改善,人们不再需要通过野味获取营养,但由父辈传承下来的这种“苦中作乐”的饮食爱好却在孩子后辈心中产生了心理影响。
三、关于进一步杜绝食用野味的应对举措
(一)、加大关于禁食野味的宣传力度
调查发现,食用野味的现象还并未完全消失。有些偏远地区和老人对于禁食野味的认知还不够完整,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大关于禁食野味的宣传力度,营造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社会环境,提升公众保护意识。
增强全民意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媒体可以在电视上投放关于拒绝野味的公益广告,倡导拒绝食用野生动物。拓宽宣传渠道,可以在视频机上以宣传标语、图片、抖音短视频作品等形式滚动播放关于禁食野生动物的宣传片。学校开展关于禁食野生动物的教育,培养青少年正确的观念。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在现行法律体系中,直接涉及野生动物的法律主要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其中最主要的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尽管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有相关禁止性规定,但禁止范围相对较窄,应该进一步建构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管理制度。针对部分动物存在的监管空白现象,需要进一步完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三)、普及食用野味危害的相关知识
从公共卫生安全角度来说,吃野味会带来巨大的健康隐患。一些野生动物宿主含有各种病毒,仅蝙蝠身上就宿生有1000多种病毒。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系主任章晓联撰文指出,吃野生动物无异于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干扰了物种间经过上百万年进化而达成的自然和谐关系,容易导致动物易感的病毒传播上身,引发人类新发传染病。
进一步普及食用野味危害的相关知识有利于减少食用野味这一现象的发生,增强人们对于食用野生动物危害更全面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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