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宣纸,轻敷于凹凸有致的器物之上,浸湿打实,使器物上的字形和纹路凸显出来,以拓包蘸墨或朱砂,轻点凸痕,使之完美浮现于纸本之上,此为传拓。在7月14日下午2点,我在指导老师带领下,来到洛阳偃师市府店镇,寻访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裴氏传拓技艺第五代传承人裴高博老师。据传,源于东汉时期,并在洛阳广为流传。
追本溯源,其始于何时?至今尚无定论。但我们知道的是,先秦时期印章与封泥的启发、东汉刻碑之风的盛行、由官方核定的儒家经典石刻“熹平石经”的出现、造纸技术的改进以及墨的发明和广泛使用等,都为传拓的产生奠定了充实的基础。
金石拓片作为极具东方艺术特色的文化遗物和内涵丰富的收藏品,是用中国人的传统技艺来表现中国古代器物,是中国特殊的文化载体,具有难以名状的金石气息与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而随着时代的推移,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种种原因导致传拓在发展上出现了问题。
裴师傅告诉我,在以前,作为拓工外出工作有很多时候都会以拓片作为工钱,而在当时大众对于拓片的认知有限,存在“拓片不就是字帖”这样的误区,所以,其所获拓片,在当时,通常情况下并不能卖出其价值。所获非正比,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专业拓工的发展。此外,再加上相关组织机构并未严格约束,有关传拓的法律法规也尚未健全,这就让那些思想不正者钻了空子,即为牟利而做出为使所拓拓本成为孤品,对碑刻文物进行人工破坏等不当行为。还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年轻人来说,传拓是枯燥乏味且劳累的,多数人并不愿意去学这样一门“没有前途”的学问,又因为种种原因等,人才的缺失也是造成传拓发展缓慢的一大因素。
但随着时间推移,传拓技术也由于经验的不断积累有了喜悦的进步,法律法规的健全与国家的重视以及严格管控,让当今传拓足以健康发展。
传拓究竟是否违法?让我帮你解答。2011年国家文物局颁布《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复制、拓印文物,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复制、拓印文物,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从事文物复制、拓印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等等。法律法规的颁布推动着传拓向前发展。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符合相关严格规定的情况下,由专业拓工进行拓印是可行的,而私拓等是被禁止的。
而像裴高博老师这样的例子,他作为专业拓工的同时,为普及碑刻文物保护知识,在获得相关资质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设裴氏培训机构,且其所用碑刻皆为人工教具,而非文物。所以,传拓是否合法也需依情况而定,而片面化认为其违法从而对传拓产生抵触心理,这样的想法也需要得到正确引导。
那么,传拓技艺究竟有了什么创新,又是如何做好最大化减轻对文物破坏的?我以裴氏传拓技法举例。清水拓不同于传统技法,拒绝使用白芨水等一切胶性溶液,而采用清水做为闷纸、上纸的辅助材料。在上纸的时候,拒绝使用“锤毡入凹”和用打刷“打纸入凹”的方法,仅仅使用一把棕刷,通过对拓纸的反复刷扫,使拓纸入凹并紧紧贴敷于字口内。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往碑面上涂抹白芨水等胶性溶液时对碑面的摩擦损伤、且制作而成的拓片更易保存。
在调研时,裴老师便向我做了清水拓的操作展示,并在教导我实际动手后,我也充分的体会到了传拓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
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手艺,即使在今天,传拓仍然面临着诸多挫折与不解。我注意到,网络上“传拓是犯法的,它对文物是一种伤害”、“就这还是非遗呢?为什么不禁止呢”、“不是有很多人为了让自己的拓片成为孤本,去破坏文物么?”等种种负面言论依然普遍存在,而这正需要每一位热爱传拓之人,保护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我们,为之奋斗与努力。
其实,我认为,在追崇科学的同时,我们也应该保护老祖宗留下来的优秀传统手艺。拓印自古以来一直被称“次真迹一等”,它最大化的还原了碑刻原貌和历史资料,笔锋字口的凹陷度,也历经了岁月风化的痕迹。不断的全国优秀的拓工交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技能;坚决遵守法律法规,以身作则;不破坏文物,依法、合理传拓等等。每一位像裴高博老师一样的传承者,都在用实际行动为传承和发展传拓事业,让传拓的生命力更加长久。
揭开裴氏传拓技艺的神秘面纱,我拉近了与它的距离,了解了传拓技艺如何最大化避免对文物进行破坏,知道了关于传拓的法律知识,身为当代大学生,我想,我有义务和责任去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献上自己的绵薄之力。
非遗调研,我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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