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凝聚着14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梦想。民法典是一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激励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治理水平提升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树立法治大国形像,提升国际法治话语权的大法。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民法典重在保护私权利,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摇篮到身故”的切身利益的法律,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老百姓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在民法中找到依据。
民法总则既传承了我国优秀法治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法治文明的成果,是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总则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民事权利的保护,进一步明确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为民法典各分编和民商事特别法律具体规定民事权利提供依据。
民法典素有“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之称,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发挥基础性作用。它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捍卫平等交换与公平竞争,能充分激发人们创造社会财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持续性。保障每个人的智慧源泉都能充分涌流,让一切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
每一个老百姓都是民事主体,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都享有民法总则规定的各项民事权利。例如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正是这些权利,保障了每一个老百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尊严,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都要受到民法总则的保护。
民法总则对胎儿权利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草案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在司法实践中,继承案件中‘遗腹子’享有何种合法权益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为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民法总则规定,将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必将为今后类似司法实践提供法律依据。对胎儿权利的保护,体现出了民法对人全面、终极的关怀,也反映出我国法律文明的进步。
目前中国正值社会大转型时期,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成为社会之痛。针对这些现实情况,民法总则完善了监护制度,加强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民法总则规定:子女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负有赡养、照顾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民法总则还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将“智力障碍者以及因疾病等原因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辨识认知能力的成年人”也纳入到被监护人的范围。
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充分保护私权,才能全面保障和维护公民的切身利益,并有利于规范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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