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本支部内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党建委在建党九十九周年之际,暑期社会实践团开展了“新世律典扬正气,依法治国有威严”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线上汇集、解读、深入了解建党以来的法律法规条例,形成对法治建设的更高信仰,并且助力法治建设的完善。
本次实践成员赵飘飘通过线上查找阅读的方式进行实践,实践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深入了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近代意义的宪法,是17至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的产物,但是中国近代的宪法是从康有为的戊戌变法就开始了。清政府于1908年颁布了以“君上大权”为核心的《钦定宪法大纲》,它是中国历史上第1个宪法性文件。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于1912年3月11日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它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宪法一直在中国发展完善,1949年,新中国成立,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一直到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但由于八二宪法是在改革开放初期颁布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其中有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因此对现行宪法中的个别条文进行了修改。
通过了解《宪法》的制定、发展、修正,实践团成员赵飘飘了解到时代在发展,没有一部法律是永远适用的,。中国对宪法进行不断地完善,尽可能地去符合中国国情,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不变的原则,真正的宪法是为了中国人民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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