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律所,探寻民法典之光
民法典时代的帷幕即将拉开,为了解民法典的颁布对于法律实务工作者的影响,2020年8月12日上午,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云普民法典,崇尚法治观”实践队队员方陈煜走进律所——福建壶兰(仙游)律师事务所,就民法典的亮点、热点问题与律师们进行访谈。
律所的郑律师以民间借贷为视角进行介绍,他表示:“律师平日接手案件经常触及的一块为借款合同,民法典对于借款合同有了重大变动,它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而非“生效”。二、高利放贷行为无效。三、对于利息规定有变化。对于自然人间借贷未约定利息以及利率约定不明等情形民法典都对其作出相应的规定。民法典规定的改变需要我们律师与时俱进,不断进行学习。”
(图为实践队员与郑律师合影留念)
随后律所的黄律师(实习律师)也接受了实践队员的访谈,她强调“作为实习律师,你会发现之前课堂上学习的知识跟工作中要求的知识很大程度上并不相同,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弃课堂知识的学习,而是说在你掌握了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来到工作岗位后还需要不断的学习,在工作中你会碰到许许多多案件,此时将这些案例再与课本上的法条结合分析,你会有更深的体会。”
(图为实践队员与黄律师访谈)
(图为实践队员与律所部分律师合影留念)
通过走访律所,与业内律师对话,实践队员不仅了解了业内律师们的工作状态,也收获了许多课本上学习不到的知识。实践队员深刻认识到,想真正让民法典发光的地方不在于法典上的条条框框,而在于它能真正被运用到我们的生活,维护和保障我们每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权利,哪怕有许许多多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民法典,甚至他们字也不识,但他们心里知道,我们国家有一部伟大的民法典,它保护着我家的庄稼地,也保护着你家的小洋房,这就是民法典真正的光芒!
文:方陈煜
图:方陈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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