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报福清8月21日电(通讯员 胡毓冰)务农重本,国之大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针对人口红利萎缩、劳动力资源供给下降的不利局面,培养农技人才刻不容缓,在此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这一群体运用而生。这是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队伍,要求具备新观念、新能力、新素质,而法律素养是不可或缺的素质之一。然而,由于普法培训较少、法律知识匮乏,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仍面临着巨大挑战。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助力农业部出台的《“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的发展目标,8月21日,福建农林大学新农e法通三下乡社会实践队深入福清市港头镇开展普法宣讲活动,为新型职业农民普及法律知识,帮助他们预防风险以及解决纠纷。
本次培训会由福清市农业农村局主办、港头镇人民政府协办,嘉懿禾职业培训学校承办,共有学员208人参加。通过前期与农业局和培训机构联系和沟通,新农e法通三下乡实践队参与了本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会,为与会的学员们带来了一节普法小课堂。
在吸取第一场普法培训会的经验后,实践队成员们考虑到参会学员法律素质不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对培训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使其更为生活化,在培训过程中宣讲人注重与学员们互动,通过提问的方式调动学员们的积极性,提高参与度,力图取得更好的普法效果。
图为实践队成员正在进行普法宣讲 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胡毓冰 摄
“法律不是万能的,没有法律却是万万不能的。”实践队指导老师汤凌燕以一句俗语打头,讲诉了法律对于老百姓的重要意义。“我们应该主动去了解相关的法律常识,而不是消极地等待国家给予相应的保障。”汤老师如是说。紧接着,汤老师以新近颁布的民法典为引子,由点到面,简单串讲了其中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例如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公证遗嘱效力的变化、侵权责任的归责等等。
随后,实践队队长张思洁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对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以及农民较为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说。考虑到案例的难度和普法的趣味性,张思洁从实际生活出发,用一个个小故事将案例串联起来,化零为整,寓教于乐,学员们寓学于趣,在听着故事、回答宣讲人问题的过程中,掌握了不少的法律知识。
图为学员认真参与培训 培训机构负责人 摄
实践队宣讲人通过七个案例,为参会学员普及了法律知识,其中重点讲解了农村土地买卖问题。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近年来,一些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及农民住宅的现象屡禁不止,但很多农民并不知道这种行为不仅违规,而且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将使当事人承受不必要的损失。另外,据了解,参会的农民中也有不少人准备或正在创业,为此实践队宣讲员还强调了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包括合同的规范写法以及格式条款的效力等方面内容,提醒创业农民们要谨慎对待合同,必要时可依法维权,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图为学员们认真填写调查问卷 通讯员张思洁 摄
宣讲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帮忙发放了调查问卷,据此了解学员们的法律知识储备量、对法律的重视程度、创新创业等方面基本情况。在问卷填写过程中,有学员咨询了以债还债以及代位求偿权方面的法律问题,实践队成员对此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行是知之始,普法所看重的并不是我们输出了多少,更重要的是农民们理解了多少,希望这次普法能真正帮助到他们,这样才是有意义的。”活动结束后,实践队队员张思洁由衷感慨道。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保障。作为新时代下的法学生,我们应践行法学人的责任,尽己所能,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献出绵薄之力,进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添砖加瓦。
图为实践队与学员合影 培训机构负责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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