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应自由,亦需法律伴
离婚冷静期的2020年5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婚姻家庭编中新增了登记离婚三十日冷静期规定,引发的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下面是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天南地北小分队成员李岩松针对离婚率不断上升大背景下进行的专业调研采访。
2020年8月10日,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天南地北小分队成员李岩松来到河南省安阳市永安街,开展了队伍主题的采访。
小组成员李岩松此次采访的对象大多是30-40岁之间的婚姻家庭,在采访过程中,大家对于离婚冷静期都不陌生,鲜有对此一概不知的。大家对离婚冷静期的了解来自新闻联播、微博、微信朋友圈、报纸、他人口述等各种各样的途径。
在一个小区中,小组成员李岩松采访的一位女士认为离婚冷静期很有必要,她说道:“这项规定可以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空间,是挽救婚姻上做的最后一次努力,有的夫妻一时冲动,办了离婚之后又后悔不及,对于这种情绪化离婚,离婚冷静期当然是必要的。”
也有人认为离婚冷静期是对婚姻自由的一种否定,采访中的一位先生指出:“结婚和离婚都是我的权利,不应该收到社会、法规的干涉。”
总体上看,居民对法律规定的关注度较高,但是其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在法律普及方面,除却给居民普及法律知识,更应该普及与之配套的法律解释。正如离婚冷静期的加入并不是为了“这婚不离了”这一结果,而是要好好利用这段特殊时间让双方都去重新思考自己、伴侣和家庭的意义。
小组成员正在进行法律知识普及
小组成员正在询问路人对离婚冷静期的了解程度
小组成员正在采访一位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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