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宜昌8月26日电(通讯员 汪俊杰)民法典的要义在“民”,立典为民、以民为本,涉及人民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家庭幸福等各方面的民事权利,切实回应人民法治需求,处处彰显增进人民福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随着物质生活的日渐富足,人民对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法典极大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创造性地单独设立人格权编,全面规定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及其保护,这成为民法典的最大创新和亮点之一。
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离不开物质基础保障,民法典全面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规定公民可以享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通过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享有的等各类财产权利,形成明晰、稳定、可预期的财产权保护体系,让人民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居者有其屋”是人民安居乐业的起码需求,民法典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可自动续期,并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续期费用的缴纳和减免,这不仅明确了解决该问题的基本方向,稳定了人民的预期,也为将来更好地进行顶层设计,通过试点积累经验赢得了时间。
http://www.dxsbao.com/shijian/314227.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