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9日上午7时许,湘潭大学法学院 “赴张家坪村实践团”成员们与泸溪县人民法院法官们一同前往泸溪县洗溪镇开展下乡普法工作。
实践团在开展“三下乡”前期调研工作时了解到,8月29日为洗溪镇的赶集日,上午又是这一天互易最频繁的时刻,人流量比较大,如在该日开展普法工作效果更佳。考虑到这种情况,为了使普法活动能够真正的深入基层,普法小分队的成员们对普法时间和普法方式进行了多次讨论沟通。最终确定普法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上午,普法方式为以在洗溪镇农贸市场入口处摆点普法和周边街道流动普法相结合。
(图为三下乡团队与县人民法院商榷普法事宜)
秉承着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入人心的理念,实践团成员分为驻点组与流动组两个小组,驻点组成员与泸溪县人民法院谢庭长、唐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员一同在洗溪镇农贸市场入口处向来往群众解答日常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制品;流动组由实践团成员带队,在农贸市场周边街道流动普法,挨家挨户地向广大商户们讲解《民法典》中与他们切身相关的法律知识。
在普法过程中,法官们用方言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转换为通俗生动的案例向过往的群众们进行讲解,围观的群众们从最初的观望,到后来纷纷主动上前询问了解什么是《民法典》,《民法典》的颁布对大家的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等与他们切身相关的法律问题,实践团成员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向群众们一一答疑解惑,大家纷纷表示感谢和支持实践团的下乡普法,此次的普法活动迎来高峰。
上午的普法活动结束后,实践团成员与泸溪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便整理物资准备返程。
(图为实践团进入周边商户进行普法)
此次普法活动中,普法成员们与群众进行零距离交流沟通,将老百姓眼中高高在上的《民法典》带到了农贸市场和街边路旁,充分展示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种“接地气”的普法形式在实践中的可适用性。在这一堂生动的实践课堂中,实践团年轻的成员们收获颇丰,明白了普法活动应当深入人民群众,考察当地民风民情,以群众切身需求为导向。
(图为泸溪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群众答疑解惑)
“弘扬正义,救助弱者;律法之学,情怀为重”,这十六字正是实践团们开展本次下乡普法的初心所在。有了这次的成功经验,实践团成员将以此为基础制定适用性更强、效果更好的普法形式,为以后的普法活动积累更多的经验,为基层法治建设添砖加瓦!(通讯员:刘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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