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民法典之颁布对于基层法院工作者日常工作的影响,7月29日至8月21日,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云普民法典,崇尚法治观”实践队队员刘子楠走进沙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参与民事调解及庭审旁听,并就民法典之若干问题与民事庭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交流。
(图为实践队员对刘庭长的讲话进行记录。)
关于民法典对于司法实践的影响,民事庭刘庭长表示,民法典的颁布对于法院工作者司法实践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虽然民法典主要在于整合,但是一些细节的变动需要十分注意,包括经济案件中的借贷利率、担保中连带保证责任与一般保证责任的变化等。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来说,他们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到二审的问题,也许一审还用着现有的单行法,二审时民法典就正式施行了。因此,方方面面都需要多加考虑,法官在处理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对于民法典的系统学习也时刻不能落下。
(图为实践队员与民事庭刘庭长就民法典的若干问题进行交流。)
随后,实践队员询问法院关于培训学习民法典的问题,刘庭长说道:“法院是有进行大规模的系统培训的,各地法院都有安排。关于培训学习民法典,我们福建省做的也还是比较好的。每周四晚都有由法大、华政、最高院安排的专家进行线上培训,个人认为此种学习方式效果还是很不错的,可以进行回放,多次观看。”
最后,关于“民法典颁布到施行的这个过渡期,司法办案时是如何具体进行过渡的?”民事庭法官表示,在这个过渡期间,司法办案过程中,现有单行法与民法典内容没有冲突的就使用现行有效的法条,有明显冲突的,最高院司法解释一般会予以规定,使得司法解释与民法典的规定保持一致,按民法典的处理原则来处理问题,但是由于民法典尚未施行,其法条是不能直接援引的。
通过与基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交流,实践队员对民法典在司法实务界的实践状态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期待在法律工作者与老百姓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民法典能顺利有效地施行,落到实处,服务人民群众,展现其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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