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整体水平的不同决定了民法典的宣传模式不能过于单一。每个地区的特点有所不同:有些地区人均文化水平较高;有些地区老龄人口占比较重。这些不同之处表明着宣传民法典需要“因地制宜”。
清晨,湘潭大学法学院赴张家坪村实践团的成员们沿着沅江前行至洗溪镇。在实地考察后,实践团发现洗溪镇司法所和洗溪镇中心小学所在地处于洗溪镇的中心位置,且周边居民文化水平较高。于是成员们与洗溪镇司法所和中心小学的负责人进行交涉,取得了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的同意。因实践团前期普法宣传中的良好表现,当地许多居民在张贴海报的过程中陆续前来观看、咨询,实践团成员也热情地为他们进行了解答。
(图为当地居民阅读民法典宣传海报的图片)
次日早晨,实践团前往泸溪县司法局拜访姜股长并参与了简短的交流会。会议前期实践团的成员向姜股长汇报了实践团近段时间的调研成果以及民法典宣传的效果,得到了鼓励与认可。会议后期,成员们针对泸溪县民法典的宣传模式进行了提问,姜股长则毫不吝啬地进行了分享。泸溪县城的青少年人口占比较高,且针对青少年能够让民法典在县城的宣传达到最优化,因为青少年在对民法典深入地了解后可以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家庭里长辈们的民事纠纷等问题中。出于上述考虑,泸溪县司法局决定借即将到来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月进行民法典的宣传。
(图为交流会中实践团成员做笔记的图片)
除县城基层普法之外,乡镇的普法也是让民法典走入群众必不可少的一环。适逢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建设等相关政策出台,泸溪县市司法局决定以定点下乡进行普法的形式,从各村出发,一层一层上升到县城。与县城不同,乡镇的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且大多数为中老年人,对于他们而言,民法典这个词或许过于遥远,而恰巧相反,他们是最需要运用民法典维权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的他们时常不能很敏锐地意识到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或者意识到之后也不知道应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权益。这就需要当地部门深入群众,进行面对面的普法宣传。泸溪县司法局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才“因地制宜”地选择了下乡定点宣传的模式,踏踏实实地去做基层普法工作。而对于公检法部门及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民法典宣传,泸溪县司法局成立了普法讲师团,并预计举办十场左右的民法典宣传讲座为公职人员提供学习的渠道,为基层普法打下良好基础。
(图为实践团成员与姜股长的合影)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学习法律很重要,学会变通同样很重要。实践团通过这次普法新形式的探索和泸溪县司法局分享的宣传模式中认识到:想让民法典真正地成为人民生活的保障,就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用能够走入人们生活、走进人们心里的宣传模式让普法效果最优化。(通讯员:杨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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