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社会建设和人类生活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按其功能可以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这是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对法的作用的分类。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具有规范作用,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从本质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会作用,社会作用是法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是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也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
人们在社会中要进行各种活动,行为的主体是我们每个人自己,但不管从事何种活动,都应该遵守法律准则,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最低底线,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的话,跨越了法律的底线,并会受到法律的治裁。
网络虽然是个虚拟的空间,但也是个真实的世界,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人们已离不开了网络,工作、生活、娱乐都离不开网络,人与人的交往,信息的获得,以及感情的联络,都与网络分不开,一些公益活动,包括爱心捐助,都可在网络上进行,网络依然成了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既然网络是个真实的世界,那么在这个空间里活动的人们,也必然要遵守相关的准则,不可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攻击他人或社会,造谣生事。虽然现在已进入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话语权,但道德的底线,法律的底线仍然不可逾越,仍然是规范网络的准则。
法律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法的教育作为对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促使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具有重要作用。虽然网络是个虚拟的空间,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应以法律为准绳,所说所为应合乎法律的要求,遵循法律的约束,决不突破法律的底线,否则并是视法律为儿戏,践踏法律,也必然受到法律的惩治。
只要我们坚守法律底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网络活动,网络并会多一些理性,多一些秩序。理性指的是冷静而严密的思维能力,是人性的特征,表现为抽象思维能力和合理行为能力,是人所具有的一种本性。有了法律作为依据,人们的行为、语言并会多一些理性的判断,客观地、公正地评判一个事物,用科学的观点评价一件事,如此这般,网络上产生的并是正能量,传递出的并是一种文明、是一种风尚。
其实理性就是成熟的表现,而任何人到了一定的年龄段之后,就会自然而然地变得理性起来,这是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网络的发展也是这样,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网络也成熟起来了,网络上的语言更加理性化,人们充分利用网络快捷的方式,获取信息,传播美好,把网上和网下在机地结合在一起,为我所用,为建设美丽中国所用。
目前,关于网络,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但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不管是虚拟的空间,还是现实的生活,都应遵守不可逾越。那我们想,只要我们每一个网民,遵守我国的法律,依照法律行事,网络同样变的清明畅通,这个虚拟的世界也同样变得美丽,成了我们幸福生活中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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