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农民扶贫开发进入以精准扶贫为中心的扶贫新阶段,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想要在2035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国家还是任重而道远。为此,必须继续实施精准脱贫方略,缩小我国的贫富差距,为我国走得更好更快的发展之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精准扶贫;现状;原因;对策
在我国,贫富差距主要表现为城乡间差距、地区间差距及行业间差距,贫富差距给社会发展带来显著的负面效应,对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产生消极影响。针对如何缓解并逐步消除这一现象,应从我国贫富差距现状分析入手,寻求造成我国贫富差距的原因,找准缩小我国贫富差距的对策。
一、我国贫富差距的表现
(一)不同行业间贫富差距
我国行业间收入差距日益明显,国家垄断行业职工收入明显高于其他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垄断行业,例如石油、电信、金融等行业的薪资水平远远高于其他一般行业的收入,加之垄断的行业还有各种福利和补贴,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也伤害了低收入者的劳动积极性。同时,由于垄断行业多涉及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例如电力、石油、烟草等,所以其准入门槛十分高,资源自由流动性较低,垄断部门控制了从生产到销售的整个过程,其定价能力十分强,可以进一步提高其收入。
二、造成贫富差距的原因
(一)现行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
我国现阶段实行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贫富差距的扩大,其不合理性渐渐显露出来。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和我国目前的实际来看,初次分配是我国居民收入的基础和主体,其对居民的收入高低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初次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性就显得至关重要。我国的初次分配制度缺陷原因主要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生产要素在分配中所占的比率过大,公平没有被很好地兼顾。此外,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工资水平仍然偏低,增长迟缓,缺乏制度性的保障,而且缺乏相应的奖励和约束机制。同时,再分配制度对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调节的作用十分有限。社会保障、税收、民办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等,发展仍不完善,缺乏应有的法律基础和制度规范。因此,目前我国的初次分配制度和再分配制度都存在缺陷,初次分配对贫富差距的形成起到决定性作用,再分配制度则对贫富差距的扩大推波助澜。
(二)农村城市贫富差距大
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和二元经济结构。政府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政策,人为地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实行泾渭分明的产业分工,即城市发展重工业,农村发展农业,工业迅速发展,城市人均生活水平得到迅速提高。但是由于农业和工业之间的价格剪刀差,所以农村人民的收入增长速度不如城市。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农村体制改革,农民的经营自主权有所扩大,各种利益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调整,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增强,收入提高,加上乡镇企业崛起,城乡贫富差距一度缩小。但是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中国经济结构转换的过程出现了反复,农村体制改革的激励作用损失殆尽,农业发展停滞,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使得原来已经缩小的城乡差距又开始拉大。
(三)垄断行业带来的影响
近年来,一些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对扩大贫富差距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这其中,以行政垄断为基础的收入差距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则的。其原因在于,首先,一些重要行业的垄断程度极高,而且在行业内缺少必要的竞争机制,导致业内企业的自主权极大,可以自己提高自身的福利和待遇水平。其次,垄断行业产品价格的制定不合理。由于产品制造者和定价者大多为企业本身,其他人很难对其价格产生影响,所以企业为满足自身利益,往往把价格定高。加上垄断行业在税收上对当地政府的贡献极高,有利于政府增加财政收入,所以政府一般对其干预较少,更易导致垄断行业收入过高。
(四)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
在改革开放先富带动后富政策的指引下,国家对东部地区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在税收、政策等方面都给予其优惠,东部地区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东部地区先富起来以后,并没有对中西部地区发挥带动作用,反而导致富的地方越来越富,穷的地方越来越穷。同时,中西部原有优秀的人力资源为了谋求更好的物质生活纷纷流向东部地区,人才大量流失,从根本上拖累了中西部的发展。
(五)税收制度的不健全
首先,对工薪阶层征税偏高。工薪阶层的收入与富人阶层的差距很大,但是税率差别却没有达到与收入相对应的比例。其次,征税的主体存在问题,目前工薪阶层的税收总额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近一半,而富人阶层却只占到两成,长此以往,将是穷人越穷,富人越富。加上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多采取由银行严格代扣,所以逃漏税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富人阶层的资金受限则相对较小,难以避免偷漏税发生。而且,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取分类所得课税的模式,但是由于不同的纳税人收入来源不同,所以重复征税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低收入人群来说尤为不公平。
三、缩小贫富差距的对策建议
(一)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努力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发展公共教育制度和公共医疗制度,最大限度消除各种不平等,弥补市场的先天缺陷,以达到收入分配结果相对公平的目的。其次,政府部门还可以积极探索自身发展的新模式,设立综合改革试验区,进行新的分配改革制度的试点,以决定是否具有全面推广的基础。再次,对过高行业的收入要进行调节,例如烟草、电信、通讯、银行等行业,在经济稳步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所占的比重。
(二)加快税收制度改革
首先,要加快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应合理适度地加大对富人阶层征税的力度,减少对低收入人群的征税力度,以促进个税征收主体的转变。其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予以调整,提高最低工资的标准,以减缓低收入人群的压力。再次,研究对高收入人群征收新的税种,并对其加大征收力度,例如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尽可能地运用公平合理的手段对富人的过高收入进行合理调节。最后,降低税负标准,对部分弱势行业甚至可以免去其部分税费,以提高中小企业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所占比重。
(三)完善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方面要破除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在资金和政策上对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的低保户的扶持力度,在医疗保险、公共教育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其保障的水平。另一方面,在社会福利保障方面,要优先照顾低收入人群,加大对整个社会低收入人群的扶持力度,保证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水平。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建立独立运行的社保、基金预算,在社保资金筹集上全面开征社会保障税。
(四)扩大再就业
困难群众特别是城镇困难群众的主体是下岗失业人员,解决他们的困难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实行积极的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使他们重新走上工作岗位。五中全会再次强调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实行大规模的“再就业工程”。将下岗失业劳动者组织起来,而不是像以往那样放任灵活就业或自谋职业,政府在就业方面的投入应当有利于劳动者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使贫困居民尽快脱贫,缩小收入差距,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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