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中的环境保护法
——百年党史历程中环境保护法的发展
建党百年,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正值黄金时期,然而在发展的同时我们周遭的环境却不断恶化,我党敏锐的注意到了这一点,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是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伟大事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常言道:“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鉴,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可见,以史为鉴对于一个国家的繁荣富强是多么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不忘历史,学习历史,才能不断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汲取营养;才能了解中国共产党苦难辉煌的历程;才能明确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才能把握今天,创造明天;才能凝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动力。要通过对环境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增强全社会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人人参与,全民行动,形成爱护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要求,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领域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30多部相关法律,这些法律的颁布实施,为保护和改善我国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面临着越来越突出的资源环境制约。环境污染问题既是重大经济问题,又是重大社会和政治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修改完善好环境保护法作为本届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立法任务,积极推进立法进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四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于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今年建党一百周年,我们一定要按照十九大精神,围绕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贯彻实施好环境保护法,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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