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源头的生态保护
——法治助力长江源头生态保护
针对长江源头生态环保现状,生态环境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还存在三大方面突出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水生态保护修复任重道远。
“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已经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水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表示,经过不懈努力,长江流域首次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干流首次全面达到了Ⅱ类水质。但目前还存在着三个方面突出的问题:
一是城市和工业污染的治理任务依然繁重。部分地方的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业污染的治理等污染减排成效还不确定,效果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巩固。
二是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亟待突破。农业的种植业、养殖和城市初期雨水等面源污染在一些地方,正在由原来的次要性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城乡面源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
三是水生态问题突出。一些地方湿地、湖泊面积萎缩,水生态系统的功能失衡,重点湖泊的蓝藻、水华居高不下,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亟待加强,总体上看,长江生态环保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水生态保护修复任务依然任重道远。
“保护长江源,爱我大自然”是一个长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项目。1995年项目开始实施,1996年和1999年两次组织科学家在长江源头地区进行生态环境综合考察。1996年首次披露长江源的系列生态问题。1997年到2000年通过4年资金募集和志愿者的建设,在长江北源的可可西里建立了中国民间、也是长江源头第一个自然保护站——索南达杰自然保护站,并协助当地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了藏羚羊保护进程。该项目连续6年组织来自全国的志愿者和大学生帮助当地建立自己的环保组织,开展系列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在北京、成都、上海、武汉、重庆、香港等地的学校进行了40余场“保护长江源,爱我大自然”的主题演讲。出版中国第一本表现长江源风光、生态、人文的画册——《长江源》和首次披露长江源自然景观和生态状况的图书《长江魂》。通过项目持续的开展,从资金筹集、科学考察、保护站建设和管理等多方面,探索出一些适合中国国情的民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特别对于持续开展的生态保护项目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保护长江源,爱我大自然”项目通过6年的努力,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中为公众参与作出了示范。
保护长江最根本的还是法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于2020年12月26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长江保护法》为长江保护提供了法制依据,促进了长江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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