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灾害是我国发生频率高、危害范围广、对国民经济影响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我国洪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0亿元人民币,仅1998年就高达2600亿元人民币。水灾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例在1%~4%之间,为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10~20倍。在美国,虽然全国只有7%的土地面积(约3885万公顷)处于洪泛区,但是有700多万个建筑物、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社区设施和私人财产受到洪水的威胁。1955年美国有1000万人居住在洪泛区,30年后翻了一番,达到了2000万人。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约有12%的人口居住在洪水经常泛滥的地区。
事实上,美国洪泛区的1/6已经城市化,包括2万多个易受洪水影响的社区。日本洪泛区面积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0%,1965年洪泛区的人口与资产分别占全国总量的45.8%和59%,1980年增至48.2%和72%。由于洪水灾害发生得较为频繁、突然,而且危及面相对集中,直接威胁了人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世界范围内的洪灾损失呈逐步增长的趋势:欧洲的年平均洪灾损失不是很大,但在不断增长,主要是由于对洪泛区的土地利用在不断加剧;北美洲的洪灾损失增长很快,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在南美洲,洪泛区内的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导致洪灾损失大幅度增长;印度、巴基斯坦的洪灾损失在20世纪70年代后增长显著。
http://www.dxsbao.com/shijian/35060.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