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处理,城市更加美丽
——许昌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实践队对社区垃圾分类处理的调研
2003年10月,国家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根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志,生活垃圾被重新划分为四类,它们分别是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表示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织物和瓶罐等,用蓝色垃圾容器收集,有害垃圾表示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用红色垃圾容器收集,其它垃圾表示分类以外的垃圾,用灰色垃圾容器收集。为了考察城市对该政策的落实情况,许昌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绿风尚”地球守卫者——“贯彻环保教育,宣导环保资讯”暑期社会实践队对垃圾分类处理情况进行调查。
7月3日,在社会实践第六天,社会实践队队员随机调查垃圾桶的设施。调查发现,垃圾桶设置并不完备,仅有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垃圾桶两种,缺乏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的设施。而且垃圾桶的表面有很多灰尘,这并不整洁的垃圾桶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容。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或处置的整个体系中,垃圾桶设置既影响垃圾体系前端的投放效果,也影响垃圾体系中后端的收集和运输效率。对于开展垃圾分类管理的城市,不仅需要明确垃圾桶总数,而且还需要解决分类垃圾桶的配置比例问题。
分类垃圾桶配置已成为整个垃圾分类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是建设美丽城市的关键环节。
供稿人:周航宇
http://www.dxsbao.com/shijian/352642.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