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年党史看绿色发展
——党史学习中的海洋环境保护法
“依靠群众,大家动手”,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保护和改善环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每个人和各个方面。只有依靠群众,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人人动手,个个关心,大家齐心协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才能顺利进行,许多海洋环境保护措施才能落实,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才能搞好。因此,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放手发动群众.90年代以来,我国海洋环境污染一直比较严重。其中,我国近海水质劣于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从1992年的10万平方里,上升到1999年的最高值20。2万平方公里,平均每年以14。6%的速度增长。1999年以后,我国的海洋环保工作初显成效,总体污染状况得到改善,污染加重的势头得到遏制,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由1999年的20。2万平方公里,逐年下降到2004年的169万平方公里,减少了16。3%,环境污染状况得到了初步的改善。但2004年的数据显示,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169万平方公里,比2003年增加约27万平方公里,我国近岸中度和严重污染海域范围增加。
20世纪末以来,由于江河携带大量陆源污染物入海,我国近岸23的重点海域受到营养盐污染。其中,辽河口、大连湾、胶州湾、长江口、杭州湾、象山湾、三门湾乐清湾、闽江口、珠江口等海域污染较重,且污染范围不断扩大,大部分河口海湾以及大中城市邻近海域污染日趋严重。对我国主要入海口海域污染状况研究表明:入海口海域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着其直接承受沿海、沿江居民排放的城市生活污水、食品工业废水及残渣、人畜粪便、造纸工业废物等富含有机物质及其他污染物,是污染物最为集中,密度最高的区域。在我国受污染海域中,主要入海口海域污染程度相对严重,主要污染物质是无机氮、磷酸盐、油类以及有机物和重金属。由此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出现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的法律。由我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通过对我海洋环境保护法作出修改。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保护海洋,造福人民”,这是海洋保护工作的根本目的和最重要的宗旨。保护海洋,从根本上讲,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造福于人民,为人民谋取更多的幸福,把中国建设得更加美好富强。
供稿人:梅皓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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