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4日,今天是许昌学院“蓝色星球,绿色踪迹”环保宣传实践队实践的第五天,队员赵瑾对环境污染中的土壤污染问题进行了相关调查。
通过调查,赵瑾了解到,土壤中的污染物来源广、种类多,一般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以重金属为主,如镉、汞、砷、铅、铬、铜、锌、镍,局部地区还有锰、钴、硒、钒、锑、铊、钼等。有机污染物种类繁多,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三氯乙烯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多环芳烃、多氯联苯、有机农药类等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我国的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是造成其周边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尾矿渣、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堆放等,导致其周边土壤污染。汽车尾气排放导致交通干线两侧土壤铅、锌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污染;农业生产活动是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重要原因。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等,导致耕地土壤污染;生活垃圾、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池、废旧灯管等随意丢弃,以及日常生活污水排放,造成土壤污染;自然背景值高是一些区域和流域土壤重金属超标的原因。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主要以防御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当、公众参与为原则。以制定土壤污染行动计划为目的,进一步规范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土壤是生命之基、万物之母,土壤健康问题关乎我们每个人能否“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在土壤污染过程中,我们应以土壤污染防治法为准则,共同构建无污染土壤家园。
(供稿人:赵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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