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措施是“十一五”期间提出的政策措施,目标是“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为此,许昌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蓝色星球,绿色踪迹”环保宣传实践队于7月5号展开了第六天的实践活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中国GDP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根据这两个指标,如年均增长一成,五年内就需要节能六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六百二十多万吨、化学需氧量五百七十多万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和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549万吨减少到2295万吨,化学需氧量(COD)由1414万吨减少到1273万吨;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而我们节能减排应从身边做起。购物时:自带购物袋或重复使用塑料袋购物;购买本地的产品;购买季节性的产品。采用新材料和新方法进行取暖和降温 ,更换节能灯泡,该进家用热交换器,驾驶环保节能汽车等。有时一些简单的措施或改变,就能无形中节约很多资源,所以让我们一起节能减排,节约资源。
(供稿人:吴贯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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