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提高人们安全出行的意识,2021面7月8日,许昌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志愿者实践队开展交通知识宣传活动。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而且“相关研究表明,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占到该类事故死亡总数的80%以上。”因此活动中,志愿者们为在路口等待通行的人们发放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面对面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常识。同时,志愿者们也在微博、抖音等平台推送交通知识及安全出行的视频,志愿者们通过分享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科学研究数据,告诉人们骑摩托不戴安全头盔行为、不遵守红绿灯行为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提示他们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人们特别是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了力量。在宣传过程中,志愿者们也学习到许多交通知识,意识到安全出行的重要性。 供稿人:李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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