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食”光新闻组讯:7月15日早上,岭师三下乡社会实践队守护食光宣传组来到岭南师范学院进行食品安全主题宣讲。此次宣讲由叶晓军主讲,宣讲内容是介绍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共有十条法律条文明确提出什么是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宣讲组叶晓军问我们讲解了其中三条:第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第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第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叶晓军强调,我们应当要注意“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面对食品安全出现问题时,大家要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食品安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相信通过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的不懈努力,我们的食品安全将形成强有力的保障。”最后,他呼吁大家一起积极面对食品安全问题,齐力保护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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