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十九大报告中更明确提出要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目前加大垃圾分类工作中效果并不显著。
首先,现行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虽然将垃圾进行了分类,但是对于什么垃圾可回收,什么垃圾有害等没有具体定义,普通居民难以掌握。其次,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人没有执法权。如果居民不履行分类投放的义务,经责任人劝导之后,最后执法还是要靠城管部门,执法权是在行政管理机关,而不是在分类管理的责任人身上,因而责任人大多不愿意因举报垃圾随意投放现象而得罪居民。再次,楼道等封闭区域是否为城管的执法管辖区尚存在争议,还有取证难、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摆在城管执法部门面前。
同时,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经费来源不同,公共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不一样。
还有垃圾分类工作在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利用上尚未形成完善的配套体系。就目前而言,再生资源市场不发达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一些垃圾分类企业只是承担了收集和粗分功能。如果想进一步发展,就必须打通垃圾分拣,实现资源深加工。在没有政策引导的情况下,要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很难。
很多居民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淡薄,即使有垃圾分类意识,长期养成的垃圾混装的习惯也难以改变。另外垃圾回收运输环节又将其混合收集,打击了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导致垃圾分类难以开展。
由此看来,垃圾分类的工作在这些难题的考验和挑战下是十分困难的进行的,所以我们各个社会领域和人民都要充分参与其中,积极主动地为建设美丽中国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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