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最早出现在国外,是一种乡村旅游。20世纪60年代初,西班牙首创将乡村的城堡改造成饭店,用来将过路的客人留下休息。同时,它将城堡附近的农场、庄园进行规划建设,提供旅游、骑马等娱乐项目。这一举动吸引大批前来游玩的人民。乡村旅游由此在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得到提倡,发展前景良好。在这些欧美国家之中,乡村旅游逐渐具备规模,并且得到规范化的发展。
而在国内,自古农村都是农民耕作的区域。古代农民作为社会的最底层,每日从事辛苦的农业生产活动以求丰收,得以按时缴纳赋税。若遇到旱年或皇帝贵族加收赋税,豪门大户肆意圈占田地,农民更是苦不堪言,难以生存。因此,乡村旅游在古代中国并不能发展与盛行。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开始实施公有制。广大农民从此翻身做主。在实现小康富裕后,农民开始寻求新的发展出路。
在20世纪80年代,在政府特殊的旅游扶贫政策指导下,乡村旅游开始发展。1986年,成都“徐家大院”的诞生标志着“农家乐”旅游模式,拉开了乡村旅游的序幕。21世纪初,我国先后颁布《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关于促进农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乡村旅游发展指明方向。2009-2013年,我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收入以年均43%的速度递增。仅2011年,乡村旅游行业就带来了860亿元的经营收入,带动近200万城乡人口就业,其中安排农民就业159万人,实现农民增收257亿元,带动农产品销售收入352亿元。在政策的扶持下,乡村旅游的发展前景广阔,范围势头良好。不仅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也带动了周边产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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