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缝中生存的孩子——事实孤儿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但社会的边缘处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父母尚在,却无以为家。这群孩子,被称为“事实孤儿”。
事实孤儿,正式名称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没有双亡、但家庭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抚养的儿童。
“事实孤儿”定义的国内特殊性
事实孤儿概念的发端在2005年的全国性孤儿登记排查,这是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对孤儿进行全面调研。调查中排查的孤儿除了失去父母双亲的孤儿,也有失去父母照顾两年以上的孤儿,这部分即为事实孤儿。
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差异性、政策制定者对事实孤儿的概念理解不一,国内各地对事实孤儿的范围界定不尽相同。国内对于事实孤儿的认定标准长期以来较为混乱,这也属于事实孤儿精准帮扶工作较为滞后的主要原因。
直到2020年1月国家层面保障体系才将其明确划定为:“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以及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况的儿童”。这与国外研究中的困境家庭儿童(children introubled families)相似,即生活在父母困境(如药物滥用、精神疾病、家庭 暴力、酗酒、监禁等)家庭中的儿童。
“事实孤儿”不应是救助的盲点
事实孤儿在法定意义上不是真正的孤儿,但他们的生存状况甚至比孤儿更加严峻。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孤儿指的是丧失父母的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而事实孤儿指的是虽然有父母在世,但是实际上却没有父母抚养的未成年人。亲人健在但监护缺失、无人抚育,事实孤儿实际上与孤儿无异。
可是,因名义上父、母尚在,事实孤儿难以获得和孤儿相同的保障。在2020年以前,事实孤儿群体不符合国内任何一项补贴标准,不能进福利院,也不能被收养。国家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处长杨剑谈到:“事实孤儿是继孤儿以后最困难,最脆弱,最需要帮助和关心的一个边缘群体。”
他们身处社会的夹缝中,得不到社会足够的重视,缺少关爱和及时的救助,背负着巨大的生活压力和情感缺失艰难度日。
让“事实孤儿”感受制度温情
作为儿童中特殊的组成部分,事实孤儿的数量正在快速增长。据民政部2019年7月不完全统计,我国事实孤儿有约50万人。事实孤儿这个群体数量庞大,而儿童的健康成长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密切联系,对维护社会的稳定乃至建设繁荣富强的国家有着深远的影响。考虑到国家和民族的长治久安,救助事实孤儿刻不容缓。
2020年1月1日,民政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此后称为《意见》)正式实施,强化事实孤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完善教育资助、优化关爱服务机制等救助措施开始落实。
各地方也开始积极响应中央的救助事实孤儿群体的号召。共青团江苏省委聚焦全省万名“事实孤儿”群体,启动实施“梦想改造 +”关爱计划,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困境青少年群体。截至2021年6月,已建成 4531 间“梦想小屋”。“梦想改造 +”关爱计划为事实孤儿群体筑造了温暖的港湾。
从《意见》出台以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渐渐拥有了一张牢固的保护网,是以中央司法系统为中心网眼、基层司法系统和地方民政救助系统为结点的保护网。它网住了散落在每一个夹缝的事实孤儿,提供温暖的依靠。夹缝中生存的孩子们开始被世界看见,他们也渐渐看见光明、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我们应当明白:
“仅仅寄希望于机构、于法律是不现实的,要解决事实孤儿的救助难题需要社会多方的共同努力。”
尽管也有国内的一些公益组织加入到帮助事实孤儿的队伍中,但考虑到全国庞大的事实孤儿群体,目前这些成果仍然是杯水车薪。事实孤儿群体物质生活窘迫、精神关怀缺失,急需全社会的关怀和呵护。
只有我们每个人行动起来,才能让事实孤儿走出社会的夹缝,走出被人遗忘的黑暗角落。每一个孩子都应该沐浴在阳光下成长。(倪佳苗)
责任主编:倪佳苗
http://www.dxsbao.com/shijian/388170.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