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已明确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为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强调对人权的保护。而聋哑人作为弱势群体,面对相关案件时,因语言问题等无法像正常犯罪嫌疑人一样表达自己的切身情况及案件事实,难以保障自己的诉讼权利。为了保障聋哑人在司法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保证司法公正,山东大学(威海)“声之形”调研团于8月6日,前往山东潍坊开展实地调研。进行本次实地调研工作的为团队成员王若梅。
下午三点,团队成员步行来到潍坊市奎文区东关街道派出所,对当地的聋哑人犯罪情况现状进行了解。在调研过程中,团队成员与派出所负责人展开了深入的访谈。期间,负责人赵警官向团队成员介绍了近十年来潍坊市涉及聋哑人犯罪的相关案件,也聊到了聋哑人犯罪案件的工作难点,如沟通不畅和抵触心理等。在了解相关现状后,团队成员向赵警官介绍了司法社工介入聋哑人犯罪案件这一崭新的解决途径。对此,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将司法社工与处理聋哑人案件的司法过程有机融合有着广阔的前景,既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又充分体现了社会对聋哑人的关注和人文关怀,具有潜在的发展可能性。负责人基于司法实践提出相关意见,使团队成员获益匪浅。
通过对潍坊市东关街道派出所进行相关调研,团队成员加深了对于聋哑人犯罪案件处理现状的理解,也认识到了司法社工介入涉案聋哑人的司法过程的可行性,对项目的进一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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