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站走访
生态环境部门以强化属地监管为重点,充分发挥县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由市州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的优势,聚焦执法主业,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执法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2.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
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是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3月13日,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正式挂牌成立,对外加挂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2021年1月,入选“湖北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新组建成立的市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湖泊治理保护、水生态文明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等工作。
3.河湖长制:
简介:河湖长制即河长制、湖长制的统称,是由各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治理和保护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主要任务:
(1)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
(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
(3)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
(4)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5)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6)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意义作用:
(1)落实发展绿色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解决中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推行河湖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2)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履行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促进河湖管理有人、管得住、管得好,河湖功能逐步恢复,有利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
洪湖市实施现状:自2017年6月以来,洪湖市严格按照湖北省、荆州市规定的节点时间和工作部署,在该市20个乡镇区办和411个村场及2837个村民小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旨在2017年底前,建成市、乡两级河(湖)长制体系,覆盖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29条河流和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26个湖泊。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今后新增的河流、湖泊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并且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市入河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
4.心得体会
今天第一站前往国家环境监测站走访,经介绍了解到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应我国国情的环境监测网络、技术和管理体系。环境监测站和监测队伍不断壮大,能力不断得到加强和提高,为实现我国各历史阶段的环境保护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我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第二站前往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进行采访工作,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了“河流长治”的内容和主要任务,且在2017年6月份洪湖市开始贯彻实行《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治的实施方案》,至今全市入河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
从中学习到落实发展生态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有完整的治理体系及治理方案,并贯彻落实,才能有力推进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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