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法治防返贫,润民细无声”团队采用“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实践模式,队内设队长1人、新闻官2人、通讯员2人、安全员兼联络员1人,在经历了前期充分的准备后,于8月1日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开展线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截止8月9日,团队成员覃子端先后两次前往融水县和象州县进行入户走访。8月10日,在队长刘佳乐的主持之下,团队所有成员参与线上会议,针对走访所获的重要一手材料进行讨论与研究。在下乡走访象州县运江镇友庆村时,团队成员注意到村委会办公室所张贴了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机制相关宣传海报。在走访调查的过程中,团队成员也向当地的村干部和村民了解了相关情况。
根据村干部介绍,近几年,越来越多村民通过农村人民调解机制解决纠纷,越来越多村民在纠纷面前倾向于寻求法律援助。随后,团队成员也向当地村民进行了进一步印证:近两年,确实越来越多村民在遇到难以解决的纠纷时,会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大部分纠纷都能够通过调解解决,这就给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村里也有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团队成员通过村民王某了解到,前年有一贫困户夫妻闹离婚,如果两人离婚,该户将有可能影响子女就学,导致收入降低。考虑到离婚该户具有返贫风险,村干部建议通过人民调解机制解决问题,村干部的建议得到了当事人的采纳,最终,夫妻双方认真沟通后和好并共同齐心协力经营家庭生活。
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处在最基层,位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最前沿,能深入人民群众,及时有效解决基层民众纠纷,把矛盾与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既方便群众,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又能维持和睦关系,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充分体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农村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机制的存在,对大部分贫困户而言意义重大。当贫困户与其他村民或者其他贫困户之间发生纠纷时,他们会有利益丧失或者损害扩大的风险。通过诉讼手段解决纠纷无疑需要较大的诉讼成本,对贫困户来说,诉讼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是“雪上加霜”的存在,所以在纠纷面前,他们往往会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村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机制能有效缓解贫困户的这种困窘。在已经全部脱贫摘帽的今天,坚持农村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机制,为减轻贫困户权利救济成本负担,防止其因权利救济而返贫,为稳固脱贫摘帽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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