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民法典》实施以来在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7月24日上午,实践团一行到枣庄市为众律师事务所调研学习。为众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厚民为实践团成员提出的问题做了解答,并就法律工作者的职业素养等方面做了交流。
肖厚民在交流中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出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自《民法典》实施以来,解决了很多在司法实践中以前没有解决的问题,修改、新增或删减的相关条款的使用更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肖厚民指出,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敬畏法律、追求正义,要有“让法律变得有温度,让法律实现公平正义”的情怀,做好本职工作,力争自己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够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做到无愧于心无愧于自己的职业,使自己成为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律师在办理案件是要时刻提醒自己把责任自律、自省、自警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把《宪法》宣誓誓词转化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具体行动。
通过今天与肖厚民主任的交流,实践团成员纷纷表示,要更加坚定自己的法律初心和信仰,要树立浓厚的为民情怀,敬畏法律,追求公平正义,将良法、善治和善良作为法律人的信仰,要怀着一颗纯净、虔诚的心,去体味法治的含义和真谛;要怀着一颗无畏、执着的心,去实现法律的意旨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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