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9日,长江采砂管理体系南京调研团队的成员王楚晴同学走访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通过访谈了解长江大保护中采砂管理情况。团队成员完成访谈资料整理,进行现场会议进行沟通,同时再度进行问卷推广。
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是打击南京长江段非法采矿行为的主力军,从2016年开展专项打击长江非法采矿行为以来,非法采砂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实践团队通过访谈的形式在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进行实地调研,了解禁砂政策落实后采砂现状、违规案件情况、典型案例等。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长江生态环境时强调“当务之急是刹住无序开发,限制排污总量,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非法排污、非法采矿等破坏沿岸生态行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长江南京水域生态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于在南京长江段非法开采江砂的行为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
在日常的工作中,有关部门通常以以下几种方式打击非法采砂:行政部门日常的执法、公安机关日常的正常巡逻外、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同时相关部门会开展广泛的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多渠道地接受涉及非法采矿的相关线索,从而形成全面打击的态势。对于运输、收购、销售等环节,关键在于查清是否有正当合法的手续、查清砂的来源是否合法。目前,公安机关针对非法采砂、运输、收购、销售等环节(涉及犯罪)形成全链条形式打击。
由于非法采矿行为的隐蔽性以及流动性强的特点,公安机关对于非法采砂行为的摸排,除了加强对所有涉砂经营码头的登记管理、调查黄砂经营码头的数量、摸排各码头黄砂的来源之外,更多的除是采取社会总动员的方式,积极物色隐蔽力量,采取阵地控制的方式,同时与相关涉水行政单位联系,获得相关的水文资料,搞清楚南京长江段哪些地方、哪些方位易产生质量好、数量多的江砂,从而对这些地理位置加强摸排的力量,从而更多地获取非法采矿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对于非法采砂的行为,公安机关更多的是一种采取长期经营的模式(因非法采矿罪入罪有一定的立案追诉标准),到时机成熟时集中打击,从而达到打财断血的目标。
在长江大保护的背景下,长江沿线公安机关对于非法采砂行为不断地加大打击力度,从案件的数量相对来讲呈现减少的趋势。但是团伙犯罪案件相对来讲规模增大,有犯罪团伙由过去的小规模作战的方式形成集团模式。
在相关负责人的介绍下,实践团队了解到非法采砂背后的利益驱动,非法开采江砂从出水、通过船只运输、到码头卖给砂石经营者,再流向市场基建,形成了一整套产业链。江砂有水中软黄金之称,非法开采江砂是一个暴利行业。举例来讲,一条三、四百吨的母船(吸砂泵)一晚上利润除去成本之外,可以达到30万元以上的收益。吸砂泵采砂(指的是长砂的细砂,俗称“黑老漂”,是最次等的砂子)后出水的价格每吨在二十元左右,到码头之后,码头经营者的收购价格则达到达每吨六十至七十多元,再到基建市场其每吨的价格则达到一百二十元每吨。正是由于暴利的驱动,非法采砂行为才屡禁不止
小组在下午召开了线上的小组会议,对访谈结果进行了讨论与记录,并部署了接下来的任务安排。同时,其他同学正在完成问卷的再度推广工作,向南京市民发放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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